巴中市巴州区天马山镇狮子寨村发展林下经济招商项目

巴中市巴州区天马山镇狮子寨村发展林下经济招商项目

受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分公司通过农交所平台公开择优招商,由招商企业利用集体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项目地点位于巴中市巴州区天马山镇狮子寨村,林地林木权属为村集体所有,面积332亩,其中马尾松占比约67%,柏木约6%,杉木约27%,其他类约1%。经林业部门批准,该宗林地的采伐蓄积约为1836.53立方米,出材量为924.56立方米。招商要求如下:

(一)企业发展林下经济必须符合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污染环境。

(二)为有利于森林提质增效和防火管理要求,企业出资按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开展森林抚育。

(三)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将林地委托给企业,企业按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的林木抚育作业方案开展林木抚育,抚育的林木经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派人现场监督量方,企业外运出林地的木材按照每吨90元向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另外支付企业林木抚育相关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机械费、运输费等),2024年12月15日前企业一次性足额转账支付给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企业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按照每亩每年16元的标准向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林地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当年支付后方可使用林地。

(六)企业在本次招商成交时向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6640元(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

(七)企业发展林下经济,在每年林下产品收获时,经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派人现场计量,按收获林下产品的市场价格核算产品价值,并按产品价值的0.5%支付给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分红,支付时间为产品收获离开产品所在地的第二天起十日内。

(八)企业发展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时间不得少于3年。

二、本次招商企业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五)参加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

(七)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摘牌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签名和盖章件。

三、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账号注册

1.材料提交:提供第三点要求的《承诺书》《提供内部决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cdaee.com/→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四、费用支付:

收款单位:巴中市鑫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703 0120 0000 *****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91*****060

邮箱:**********@qq.com

联系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石井街249号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分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标签: 发展林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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