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市镇雄坪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先市镇雄坪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合江县先市镇雄坪村2016年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公路硬化工程

比选公告

为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顺利完成先市镇雄坪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路硬化工程,拟将先市镇雄坪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路硬化工程,公开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比选人):先市镇雄坪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先市镇雄坪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路硬化工程。

建设地点:先市镇雄坪村。

建设内容:硬化公路2.36公里,宽3.5米,厚0.2米(详见《先市镇雄坪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路硬化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群众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

建设工期:50个日历天,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比选形式及最高报价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路硬化工程财政评审审定价格为995217.34元,以财政评审定价下浮10%(895695.3元)作为比选人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单无效。(具有资质的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保修期1年,具体工程量及造价见附件1)。

三、施工单位的确定

最低价中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月7日下午6:00止(节假日、下班时间除外)。交300元比选报名费,比选报名费不退。

2、报名地点:先市镇安监(交建))办公室。

3、联系人和电话:****-*******

李培桂158*****875赵祥波189*****808

五、报名须知

1、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地在泸州市范围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一个施工单位只能是法人或一个委托代理人报名。

3、该工程实行资质前审,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则不提供4、5项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具体格式见附件2);

(3)加盖了公司鲜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具体格式见附件2);

(5)加盖了公司鲜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比选申请函一份(具体格式见附件2);

(7)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鲜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8)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鲜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9)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鲜章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一份;

(10)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鲜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11)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鲜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12)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鲜章的建造员(师)证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报名。资质审查由资质审查小组具体负责。

六、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2016年11月8日(周二)上午9:00(北京时间)开始,9:10至10:00(北京时间)签到,签到同时交纳比选保证金,同时交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报价单用信封密封装好。不在规定时间签到或递交比选保证金及报价单的,视为自己放弃该标段的比选。

2、比选地点:先市镇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

七、比选保证金

合格报名比选申请人比选当天现场向业主提交用信封密封好的比选保证金3万元,并载明单位名称。比选保证金由业主当场封箱保存,比选结束后,中选人比选保证金当场当面点验并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选人密封的保证金不足3万元的,取消中选资格,当场从资格审核合格的剩余比选申请人中查找最低价确定中选人。未中选人在比选结束后当场签字退还比选保证金。

八、比选中选方式

(1)现场开标,以最低价中标。

(2)中选通知书当场填发。

比选当天乡镇派人现场监督。

九、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中选后务必在2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建造员(师)原件。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逾期未签合同或拒签合同的视为失约,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交县财政局综改办、先市镇人民政府各一份原件备案。

十、工程验收和付款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向交通部门符合资质要求的质检机构请求进行工程跟踪检测,工程量全部完成后,施工方须出具交通质检机构的书面工程质量合格报告和竣工验收资料(费用由施工方承担),方可申请工程验收。

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费、人工工资及生活费等由施工方全额垫支,开工后,经镇村核实,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工程进度的70%分期预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镇村自查验收,报县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实际结算金额凭税务机关的税务发票结算,并扣10%的质量保证金后支付工程款,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部支付质量保证金。

十一、现场察看

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察看,所有费用自理。

十二、公告形式

本公告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jiang.gov.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和下载公告内容。

十三、监督电话

合江县先市镇人民政府电话:****-*******(5600352)

附件1:先市镇雄坪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路硬化工程财政评审审定价格表;

附件2: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3:比选报价单


先市镇雄坪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附件2:

比选申请函

致:村民委员会: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时所派的委托代理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你方要求,遵照比选公告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其工作。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须经交通部门质检机构跟踪监测,并出具书面的质检合格报告。

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前,本比选申请函连同你方的比选公告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我方理解你单位不承担我方任何费用。

5、随同比选申请函,我方出具万元的比选保证金。如果在本比选公告有效期内我方撤回比选申请;或接到中选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比选公告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你单位有权不退还我方的比选保证金,并另选中选人。

6、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在比选公告规定期限内,按比选公告的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7、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必须是比选申请函中的委托代理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比选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3:

比选报价单

先市镇雄坪村村民委员会:

在你单位先市镇雄坪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路硬化工程中,我公司的最低报价为 元(大写) 元(小写)。

公司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公路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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