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排查项目一标段等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排查项目一标段等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排查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排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 东行审投【2022】8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由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项目代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排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
2.1.2建设规模: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排查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550万元,二标段约550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要求:60日历天。(现场作业不超过45日历天,总天数不超过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 1日,竣工日期: 2025年1月29 日
2.1.5 其他: 班组固定,排查班组不少于8个,测绘班组不少于5个。
2.2招标范围:如东县9#、10#、11#、12#、16#达标区及周边排查评估。通过“四位一体”的排查方法,查清排水口、排水管网和排水户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并评估排水管网系统运行状况,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提供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管网疏通清淤和排查检测能力。
①管网疏通清淤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排查检测能力:具有CMA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包括管道电视检测和潜望镜检测)。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检测负责人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3.5.2拟派检测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6企业业绩: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3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工作内容包含排水管道的溯源排查、检测的排水管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7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牵头单位)拟投入的专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4套全站仪、4套RTK、4 套管道检测机器人、2 辆清洗吸污车、4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上述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自有设备证明材料(设备提供购买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车辆提供购买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发票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证明截图)发票上的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8其他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9如东县城区排水设施整合治理运行工程-区域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排查项目二个标段同时上网招标,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的投标,但同一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 →二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1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2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1日/午/时/分至2024年 11 月22日上午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 22 日上午9时/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 0513-********。
10.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整。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朝阳路4号
联系人:顾长晶 联 系 人:高工
电话:159*****949 电 话:188*****422
电子邮件: / 传 真:0513-********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 / 分 R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 分 投标报价: 98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5%;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8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 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分 依据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100)*2。 1、首先“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有得分的32家建筑企业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2、其次“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的建筑企业按东建〔2024〕11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得分进行打折,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同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仅限2022年度房屋建筑信用考核有得分的142家企业,房屋建筑信用考核的初始信用分不作参考。) 3、上述1、2均没有得分的如东县内企业信用评价得0分。 4、如东县外企业首次进入如东市场,初始分为如东县县内市政企业信用分的平均分,即为8.62分。 注: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未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8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95%、96%、97%、98%,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5%。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8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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