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20标段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灵寿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20标段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20标段已由 石家庄市林业局以石家庄市林业局 以 《关于灵寿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林业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总面积 10.3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2 万亩,封山育林 4万亩,退化林修复 3.3 万亩,人工种草 1 万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 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2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为保证工期进度以及工程质量,本项目(1-43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允许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在已评审过的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需具备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0:00至2024-11-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3 09:00,地点为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在线提出,异议接收邮箱:130*****651@163.com。联系电话:0311-********,联系人:白晶。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sjzlsgy@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灵寿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20标段1、3、4、5、9、12、16、17、19标段付费主体中标人/中标供应商:500元;灵寿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20标段2、6、7、8、10、11、13、14、15、18、20标段付费主体中标人/中标供应商:800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寿县林业工作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冀晟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灵寿县北环东路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赵佗路街道北二环西路31号 |
邮编: | / | 邮编: | |
联系人: | 韩建林 | 联系人: | 白晶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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