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逃生装置招标公告
高空逃生装置招标公告
受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国华川井风电场高空逃生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国华川井风电场高空逃生装置采购
招标编号:NMYZ-2016-SB1001
投资额:92万元
2、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高空逃生装置134套。
详细技术资料见《国华川井风电场高空逃生装置技术规范》
2.2交货地点: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川井苏木国华川井风电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完成供货工作,一个月内完成安装及培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提供公司注册时间5年以上,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应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保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代理商须出具原厂有效的代理授权书;提供产品标准不得低于EN341、CE等国际标准,产品安全等级为A级,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标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本产品的良好运行业绩,业绩不少于10套,一份合同视为一套业绩,同一甲方多份合同仍视为一套业绩。(需附合同或用户证明,并标明使用单位和联系人,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6)投标人必须是神华集团的潜在供应商,须投标人提供潜在供应商证明;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02日起至2016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原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提供产品标准不得低于EN341、CE等国际标准,产品安全等级为A级相关证明文件;(4)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标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5)不少于10套业绩合同证明材料;(6)潜在供应商证明;(7)近一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均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7、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投 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一层开标室。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一层开标室,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野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西苑路西侧国华风电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
邮政编码:010051
联 系 人:刘荣、管萍
电 话: ****-*******、15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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