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财务能力 | 供应商在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房屋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含墙体粉刷)”。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近3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房屋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含墙体粉刷)”的项目经理。2、项目总工(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墙体粉刷工程施工询比采
购公告
(招标编号:ZZHW2LN-2024-29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墙体粉刷工程施工询比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墙体粉刷工程施工询
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墙体粉刷工程施工询
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
城写字楼10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
城写字楼1002室)
七、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号
联 系 人:纪先生
电 话:024-313850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 邓先生、马女士
电 话: 024-88325378
电子邮件: zzhwzh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墙体粉刷工程
施工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墙体粉刷
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中咨海
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解决办公楼外墙安全隐患等问题,计划对辽宁省高
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号楼、3号楼、4号楼进行墙体粉刷。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墙体
粉刷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验
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等级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
财务
能力
企业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供应商在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
业绩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房屋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含墙体粉刷)”。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
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
主要
合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近3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1年11月1
人员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房屋工程施工
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含墙体粉刷)”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
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
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供应商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
(6)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实业
墙体粉刷+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zz
hwzh01@126.com邮箱,并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获取采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
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om/s/B5x5fewBtcp,下条(5)
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
上下载;
(2)《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Pdf格式);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
)”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企
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
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
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
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
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6)询比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支
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月坛支行
账 号:11001020500059085940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ZZHW2LN-2024-296+单位名称)。
4.3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
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
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18 日 13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00 时至 13: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城写字楼1002室)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
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
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号
联 系 人:纪先生
电 话:024-31385030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马女士
电 话:024-88325378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