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抽选招标公告
关于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抽选招标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项目,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35号)文件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工作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预计项目共18.04万元。请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报名参加该项目招标代理抽选工作。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1.2项目规模:18.04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2.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即2021年11月1日以前成立的)。
2.2参加比选单位须在延平城区内有独立营业场所,营业场所有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有专门的开、评标设备(含投影、电脑、打印设备、监控录音录像设备)。
2.3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index.html)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4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为B级的代理机构。
2.5项目负责人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不少于3年,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
2.6比选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2年—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审查通过的合格投标人 随机摇球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9:30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10层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于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
4.2投标文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函(无指定格式)、企业资质、授权委托书。
4.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签字报到。
4.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4.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9:30。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9层
邮编:****** 电话:152*****369,联系人:陈恩浩
投标格式
(单位)申请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报名表
企业名称 (公章) | |||
资质类别、等级及证书号 | |||
企业详细地址 | |||
招标代理项目名称 | 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项目 | 标的金额(万元) | 18.04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止日期 |
授权委托书
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现委托我单位 **同志,参与************的招标代理选定,代理人在摇球选取、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4年**月**日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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