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呼伦贝尔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定点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0-2024ZB-FW06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伦贝尔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定点集中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37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
伦贝尔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伦贝尔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分为两项,即人工服务与食材采购服务。人
工服务岗位为厨师、初加工、面案、厅面服务等。食材采购服务为按照工行呼伦贝尔分行要
求采购相应食材投入到食觉餐厅中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伦贝尔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定点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呼伦贝尔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定点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日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
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h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
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钠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
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
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分
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
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
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已
开具的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工行呼伦贝
尔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
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
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
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0.食材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的食品安全标准且不能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11,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钠税收的证明文件(以纳税
银行的回单凭证或者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或缴
纳税收承诺函)及近一年(2023年11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以缴纳
银行的回单凭证或者社保局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缴纳社保承诺函):
12.服务人员12人(项目管理1人,厨师3人,面点3人,服务员4人,初加工1人)以上
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健康证。
1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5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
单:
③未在信用中国(h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1号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
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1号开标室(地址:内蒙
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1号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
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伦贝尔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定点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投资额为370
厨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定点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XD-2024zB-fFW062
超
3.招标内容及范围:
3,1主要服务内容:呼伦贝尔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分为两项,即人工服务与食材采购
服务。人工服务岗位为厨师、初加工、面案、厅面服务等,食材采购服务为按照工行呼伦贝
尔分行要求采购相应食材投入到食堂餐厅中使用。
3.2服务工作范国: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其中包括食堂人工
服务和食材采购服务。
3.3预估金额:预算370万元。
3.4服务周期:自合同开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6入围投标人数量:本次采购拟入围不低于2家(含)、不超过4家(含)供应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日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
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无失信惩减等情况”(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
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
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
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向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分
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
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
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己
开具的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工行呼伦贝
为
尔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
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莲
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
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
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0.食材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的食品安全标准且不能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11.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以纳税
银行的回单凭证或者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钠税申报凭据或缴
纳税收承诺函)及近一年(2023年11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以缴纳
银行的回单凭证或者社保局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缴纳社保承诺函):
12服务人员12人(项目管理1人,厨师3人,面点3人,服务员4人,初加工1人)以上
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健康证,
1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领无不良信用记录:
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nww.g5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B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
单:
图未在信用中国(h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亭平
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未在“中国我判文书网”(h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
场北路交汇处文苑大厦1802室):
文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海套,现金/电汇支付,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呼和佳地支行
帐号:0602003319200037535
到
4.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4.1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2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提交资料需提供授权委托
书:
4.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日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
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htp:/wn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4.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
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
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
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
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
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用资格,并作出
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7投标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
己开具的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8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服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工行内蒙
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
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9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
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
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10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11食材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的食品安全标准且不能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4.12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以纳税
银行的回单凭证或者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或缴
纳税收承诺函)及近一年(2023年11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以缴纳
银行的回单凭证或者社保局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缴纳社保承诺函):
4.13服务人员12人(项目管理1人,厨师3人,面点3人,服务员4人,初加工1人)以
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健康证。
4.1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
②未被列入中国改府采购网(www,cgP.Bov.cn)“政府采响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
单查询截图
③未在信用中围(http: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京平
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s小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4.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提供资料:
(1)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指件发送至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nmghxdzb@163.com,发送报名资料时邮件名称须为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
电话,资料齐全无误后,填写《文件获取申请表》后获取招标文件开标前将此资料胶装成
册的两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并以快递的方式邮寄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
交汇处东南角文苑大厦A座1802室。
(2)将以上资料胶装成册两份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1号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
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骆3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1号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场地服务费
1.收费标准
(1)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场所服务项目
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
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
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2.交纳场地服务费账户信息: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日简称或项目编号。
3.发票开具:中标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棱12
号窗口开具发票。
4.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董政
联系电话:15849491369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入、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p/be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
同步发出,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地址:内蒙古白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呼伦街道伊敏大街40号
联系人:舞女士
电
话:0470-82906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东南角文苑大厦A
座1802室
联系人:霍如霞、包小妹
电话:0471-4693528
电子s件:nmghx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A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99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