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宝清县第二批全过程咨询-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宝清县第二批全过程咨询-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宝清县第批)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QTQT0702G24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23】1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奖补资金及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宝清县第二批)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

2.3建设规模:矿山修复图斑88个,包括整形工程、复垦工程、砌筑工程、绿化工程、安全警示工程、管护工程、监测工程等分项工程。

2.4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完成项目报批、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检测管理、转固工作、其他管理等。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服务期:自服务项目招标公示期满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等的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阶段服务时间要求合同中约定。

2.6质量要求: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710,508.16元。其中: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943,618.24元;监理费:766,889.9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资质: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监理: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专业负责人,最多允许兼职1个岗位,且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成员。)

(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8月-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监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6)投标人应承诺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企业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优先使用保函形式交纳。

11.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宝清县人民政府

电 话:0469-*******

招 标 人:宝清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771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88*****85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景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8室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130*****935

信 箱:jf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山生态修复 全过程咨询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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