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高建设”验收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鼎)招文第(2024)-083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高建设”验收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高建设”验收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高建设”验收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
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
情况说明。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
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
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注:上述
的网页截图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
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
中心 B 座 1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
中心 B 座 14 楼)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文化艺术职业
学院对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高建设”验收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完
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鼎)招文第(2024)-083 号
2.2 项目名称: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高建设”验收咨询服务
2.3 采购范围:
序号 分项内容
1 中期预评价及反馈指导服务 1.组织工作人员及专家团队对照学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任
务书》及云南省“双高校”建设的相关文件,对未完成的项目任务进行分析,对已完成的项
目任务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价并反馈,出具《项目质量提升建议》(含建设现状、问题清
单及整改方案),1 年服务期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指导。
2.2024 年 12 月前通过实地评估,根据项目年度任务,围绕加强党的建设、着力落实立德树
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服务创新平台、着力打造校企发展共同体、着力打造高水平专业群、
着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着力提升学校治理水平、着力提升国际化
水平、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等九大任务,对学校层面的任务完成进度、绩效指标产出数量
和质量等进行总结自评,突出各项任务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与成效。出具第三方《云南文化艺
术职业学院“双高”中期建设质量自评报告》
3.提供汇报 PPT 模板,相关支撑材料模版、格式要求、内容目标要求,指导协助学校团队进
行材料整理分析优化。
2 建设周期指导服务 1.合同签订后 1 年内每月 1 次对本校双高建设进度进行评估指导(具体
评估指导周期时间双方协商确定)(每月远程评估指导+季度现场评估指导),对超期建设项
目和存在风险的项目提出书面预警,每月协同学校更新建设任务进度表。
2.在双高建设指导服务期间,如有因政策等原因无法完成任务,提供建设性意见,并指导学
校优化任务项。
3.深入各分项目指导建设材料的收集指导、整理及总结提炼。对各项目组提出的指导需求,
专家给予积极反馈及指导。
4.协同学校对 3 个德育特色案例进行文本优化提升;
5.协同学校对 3 个名班主任工作室相关建设内容进行文本优化提升;
6.完善优化学校 1 个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编制工作;完善优化专业化产教融合实
训基地建设方案。
7.对具体项目任务推进的进度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指定的项目负责人汇报,并给出解
决建议。
3 终期验收指导服务 1.终期验收前组织专家实地评估,出具《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高”
终期绩效评价总结报告》
2.对项目建设汇报材料、典型案例文字提炼与呈现进行指导并协助优化提升。
3.对支撑材料给与规范性和内容完整性给与指导。
2.4 预算金额:40 万元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内。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
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
情况说明。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
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
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注:上述
的网页截图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
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 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14
楼)
方式:持 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
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单位将被拒绝。
4.3 售价:600.00 元,售后不退。申请人需开具招标文件费用及招标代理费发票的,必须公
对公汇款。(户名: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202014170000845,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4.4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 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申请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个日历天)
5.2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14 楼)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6.1 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14 楼)
七、公告期限
7.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苏家村 17 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7787280424
代理机构: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张皓天 、苏艳 0871-65847248、15969402895、1388890826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 17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77872804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 B 座 14 楼
联 系 人: 张皓天
电 话: 15969402895
电子邮件: 73170072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