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发新闻及视频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刊发新闻及视频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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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刊发新闻及视频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KZ-2024100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刊发新闻及视频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 100%,招标人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刊发新闻及视频制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刊发新闻及视频制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
(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以上信息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供应商
无须提供);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
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33 号甲青岛逸轩商务楼 5 楼 501 室。售价:每
套 300 元整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方式:在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同时以下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1)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承接主体
须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
不受法律保护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响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接主体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33 号甲青岛逸轩商务楼 5 楼 505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33 号甲青岛逸轩商务楼 5 楼 505 会议室
七、其他
山东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的委托,对刊发新闻及视
频制作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SDKZ-20241008
2.项目名称:刊发新闻及视频制作项目
3.采购需求:刊发新闻及视频制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14 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3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
(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以上信息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供应商
无须提供);
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
采购活动;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7.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33 号甲青岛逸轩商务楼 5 楼 501 室。
7.3.售价:每套 300 元整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获取竞争性评审文
件。
7.4.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同时以下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1)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
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承接主体须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按规定获取的
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响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接主体自负。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 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00 分止;
8.2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33 号甲青岛逸轩商务楼 5 楼 505 会议室。
9.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
9.1 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9.2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33 号甲青岛逸轩商务楼 5 楼 505 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10.1 采 购 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地 址: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 69 号创业中心 A 区
联 系 人:曹惠迪
电 话:15706395152
10.2 代理机构:山东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 2 号楼 16 楼
联 系 人:胡存振
电 话:130265007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地 址: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 69 号创业中心 A 区
联 系 人:曹惠迪
电 话:157063951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33 号甲青岛逸轩商务楼 5 楼 501 室
联 系 人: 胡存振
电 话: 13026500751
电子邮件: SDKZ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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