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白羊镇
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白羊镇
本招标项目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审〔2024〕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羊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白羊镇标段主要包含新建DN300污水管网、De75污水提升管道;新建检查井9座、排出口1个、闸阀井1座、排气井1座、排泥阀井1座、排泥湿井1座;新建智能一体化预制泵站1座;新栽种绿化植被黄花鸢尾、再力花、风车草及灯芯草约350㎡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3.******万元
2.4 招标范围: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白羊镇)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划分为十二个标段:白羊镇标段、安溪镇标段、大庙镇标段、二坪镇标段、福果镇标段、高楼镇标段、华兴镇标段、庆隆镇标段、石鱼镇标段、水口镇标段、土桥镇标段、西河镇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 代理机构: | 重庆俊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74号 | 地址: | 重庆市铜梁区淮远古韵南街金港国际4楼 |
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3*****776 | 联系电话: | 199*****84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白羊镇)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 | |
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 | |
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川铜梁龙城支行 | |
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龙都支行 |
标签: 尾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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