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机场高压供电设备服务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邀请
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机场高压供电设备服务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邀请
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武汉机场高压供电设备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千伏安×年) | 单价限价 (单位:元/千伏安/年,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高压供电设备服务 | *****×3 | 60 | 无 | |
合计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为采购人机场生产办公区提供电能质量合格且连续性的10kV双回路供电;在机场范围内产权分界点供电侧配备成套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提供相应的产权分界点供电侧设备维护服务。 | 武汉天河机场 | 3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谈判文件的获取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将谈判文件发送给供应商。
3、响应文件的递交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 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1号南方航空大厦 。
3.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3 响应文件接受邮寄,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4、联系方式4.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屈先生,027-********
EMAIL:quzhe@csair.com
5、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厦综合保障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屈先生
联系电话:027-*********
5.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7-********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标签: 机场高压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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