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云周单元1、3地块
瑞安市云周单元1、3地块
瑞安市云周单元06-54-12(1)、06-54-14(3)地块 【信息时间:2024/1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
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4〕87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云周单元06-54-12(1)、06-54-14(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其他相关要求: (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50万元/亩; (二)达产后亩均销售产值≥500万元/亩; (三)单位能耗增加值≥4.1万元/吨标煤; (四)单位排放增加值≥1820万元/吨; (五)年亩均税收≥27万元。 环境标准: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瑞安市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生态空间清单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管控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取得总量平衡意见;4、行业准入标准:最新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环境准入要求和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5、其他事项: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议竞得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环评审批或备案。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 三、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四)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新公司达产后实际缴纳的年亩均税收值认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不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若干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瑞安市范围内实际缴纳的年税收减去竞买人在竟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额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 四、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2725万元。当地块网上竞价未达到设定的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设定的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摇号具体要求详见《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线下摇号规则》。 五、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至2024年12月12日9时1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6时。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该地块在后续施工设计阶段,如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开处置。 4、该地块竞得人在施工阶段,若开挖地下室涉及考古遗存及文物,需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古部门。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21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储备出让中心(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146号6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7-********(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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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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