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周至分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室分用电协议
西安周至分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室分用电协议
[西安电信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西安周至分公司华清学院室分用电协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西安电信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西安周至分公司华清学院室分用电协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西安电信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西安周至分公司华清学院室分用电协议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为解决华清学院的信号覆盖问题,拟在周至县楼观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建设室分,室分位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内,电力公司在此地无直供电,电源只能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提供。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 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 号)中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本项目符合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或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第 12条: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故只能选单一供应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我们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进行了多轮洽谈,最终商定电价为0.79元/度,用电方式为抄表,底度为0 ;新签用电协议,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合同期内预估用电度数******度,预估金额 ******元。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不含节假日共三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电话:********
地址:西新街28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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