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巷9号办公楼5层5年使用权

宝丰巷9号办公楼5层5年使用权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宝华街街道办事处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标 的 量

415.44㎡

标的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宝丰巷9号

标的现状

在用 宝丰巷9号办公楼5层,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标的瑕疵

未办理房产证

其他披露事项

出租房屋的水电线路等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宝华街街道办事处 党工委会议记录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鲁中立达评报字【2024】第1346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宝华街街道办事处

标的简介

宝丰巷9号办公楼5层标的位于宝丰巷9号5层,出租面积415.44平方米,标的房产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 鲁中立达评报字【2024】第1346号。

标的查勘电话:王老师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五年

租金标准

27.14万元/年

租金标准说明

宝丰巷9号办公楼5层,面积415.44平方米,27.14万元/年。

付款期限要求

按季支付,提前10天付清本季度租金。

优先承租情况

有优先承租权(现租户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出租用途要求

办公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国有房屋租赁合同.ra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其他标的要求

1.合同期为五年,从第三年开始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浮3%;

2.承租方对标的转租的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递交书面申请。转租标的必须将转租合同的原件到出租方备案;

3.承租方对标的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递交书面申请,不得破坏主体结构,合同到期后装修部分不得破坏;

4.承租方拖欠租金的,出租方酌情宽限7天筹措资金,逾期的除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所欠房租5%的滞纳金。承租方拖欠房租达30天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收回房产另行出租。

5.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保证金额

2万元整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514482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交易

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信息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将按公告内容补登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无新的竞价者,经出租方决策后,可按照挂牌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的原则协议转让。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报 名

联系人

靳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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