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
遴选病理科试剂及耗材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遴选病理科试剂及耗材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DJZY-2024-SB05-22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拟采用院内比选方式采购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遴选病理科试剂及耗材年度供应商一名,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预算:以实际完成的金额据实结算;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一采购项目清单。采购期限一年。采购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一,报名供应商应全部响应项目清单需求,缺项视为无效响应。
四、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订单数量按时且保质保量送达履约地点,且要保证配送产品来源渠道的合法合规性。
2、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产品须提供原装正品。
3、产品包装要求(如涉及):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产品注册证名称、产品注册证号、数量、价格、产地、生产厂家、配送企业、批号、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有效期、质量合格标志等(需无菌包装的必须保证符合无菌要求)。
4、需要冷链运输的,必须附有冷链交接单,冷链交接单上记录的温度必须符合产品储存温度的要求。需冷链运输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需具备冷链运输、储存条件。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临床使用中效果达不到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同类产品。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采购人所有使用的医用耗材、检测试剂的品牌以及包装规格。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书面说明。
6、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调整相应产品的规格。
7、供应商负责派合格技术人员到采购人现场培训指导并建立操作规程。
8、如有本次采购清单未载明的内容,则以采购人与供应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约定的价格为基础按成交折扣率结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清单中所列非挂网产品后期成为挂网产品,最终结算不得高于平台中的联动参考价、本省最高参考价、该产品上月末全省医药机构采购平均价中的最低价,新进入挂网采购平台的与原采购价存在冲突时按低价执行。
五、适合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具备的基本资质: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须具有项目产品的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并提供承诺函。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特定资格要求:(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体外诊断试剂)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2)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可不提供此证);(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备案证;(4)进口产品生产商授权书;(5)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产品分类明细/管理办法,或其他证明材料。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对(1)—(4)项不作强制要求。
10.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加盖公章)。
3.报价人公司简介。
4.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 产品报价单(若产品有流水号及医保编码请注明);
6. 项目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方案;
8、履约能力方面:提供使用用户证明,同级医院及以上医院近三年销售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销售合同复印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要求:需递交纸质版材料1正1副(标明正副本)。包封上应写明:①采购人名称;②比选项目编号。比选申请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及时间:采购人指定地点;按医院通知实际使用量分批配送。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付款方式:按医院实际使用量按月结算,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实际结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实际配送数量。
九、报价:
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以附件一采购项目清单上单价基准价为基础,实行项目统一折扣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及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项目挂网产品按该产品当日联动加权平均价执行,非挂网产品在采购项目清单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统一的折扣率。供应商须根据自身情况,在采购人所给定的采购清单中每一项非挂网产品的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出统一的折扣比例,上浮比例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成交单价(单价限价*折扣率)和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十、本次采用综合评标法: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在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纪检小组的监督下对报价、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综合评比,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明细表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00止(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超过报名时间视为报名无效。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过时不再受理。
十二、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成都市金牛区天宝路2111号)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综合采购科
联系方式:028-
********采购监督: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28-
******** 附件一:采购项目清单

附件二:产品报价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