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销售山东石油分公司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中石化销售山东石油分公司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委托,对山东石油分公司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所需山东石油分公司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809-*****-B1

2.项目内容:山东石油分公司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
1000.00
包1-山东石油分公司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7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1.8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9 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防爆设备安装、维护资格证书,投标产品必须取得防爆认证,防爆证书等级不低于ExdIICT6 Gb,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

3.1.10 投标人信誉、业绩良好,需提供 2022 年以来用于加油气站的同类产品采购合同不少于8份,(签订单笔合同的提供合同复印件,签订框架合同的提供合同及采购方盖章的订单复印件),采购总量不少于200个,须附有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3.1.11 产品质量承诺,对设备的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与相关责任等方面进行书面承诺。其中需要对质保期限做书面承诺,要求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36个月;质保期内政府职能部门到现场检测,因设备质量原因不合格被政府处罚的,所有费用由设备供应商承担。

3.1.12 投标人必须同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1.13 投标人须承诺接到订单后,15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包含安装的相关物资)。若中标后实际执行过程中,无法达到15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的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以上承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3.1.14 设备质保期3年;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方面要求,优选性能最优产品,杜绝高能耗、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设备全生命周期内软件免费升级。

3.1.15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如下事项:1)如中标,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承诺 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2)重要设备材料外购原材料分供应商也需要完成法人信用认证。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10月12日 8:00至2024年11月16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1月19日 09:00前与张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赵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峰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wzzhangf@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赵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zhaokai0901.sdsy@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原招标公告
第1次变更公告
,山东

标签: 可燃气体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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