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一辆公务用车辆,车牌号粤B13Q17,购置于2010年8月30日,原值******元。该资产因使用时间长,发动机老化以及零部件损耗严重,经多次维修不能正常使用。

该资产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3日

联系人:黄社好

联系电话:075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申请单

深圳市西乡中学

2024年11月8日

资产处置申请单.xls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资产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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