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同心县130MW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同心县130MW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同心县130MW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10168*****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建同心县200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度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8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聚源(吴忠市同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聚源(吴忠市同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中电建同心县130MW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同心县境内,规 划区域为东经106°24′36″-106°36′19″,北纬36°51′52″- 37° 19′43″,共分为2个地块进行建设,总规划场址面积93.18km2。其中 地块#1位于同心县下马关镇境内,场址面积43.86km2;地块#2位于同心 县马高庄乡境内,场址面积49.32km2。地块#1、地块#2间直线距离约 15km。初步选址位于田老庄乡田老庄村、锁家岔村、吴家湾村、郑家台村、千家井村,马高庄乡郭家岔村、张家岔村、白阳洼村、冯家湾村、套子滩村、计咀子村、马高庄村,共计12个行政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电建同心县130MW驭风行动风电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130MW,共 计划安装21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21台风力发电机组经 35kV 升压变压器升压后接入配套建设的1座110kV升压站。升压后以1 回110kV线路接入国网丁塘330kV变电站完成电力送出。
2.3 服务期限:36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施工 整个风电场的施工前准备,管理主要设备的监造工作,升压站建筑与全部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工作;电缆敷设;110kV升压站(含配套储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结算、档案资料等管理工作,并网接入点以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各项验收、整体启动验收、投产达标组织工作、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送出线路 暂定电压等级为110kV、1回110kV线路接入丁塘330kV变电站,线路长约70km,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工程以及征地工作的监理工作,并网接入点以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各项验收、整体启动验收、投产达标组织工作、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3)其他 生态恢复、环水保施工监理、消防、地形图复测等相关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且满足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监理工作按照四控制(安全、进度、质量、造价)、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在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期为业主提前通知监理进场期(暂定1个月,即30日历天)+计划工程建设期365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从项目全投开始至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是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期限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不计入现场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期,不另增加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2)具备住建部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8月至2024年8月)必须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陆上100MW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公司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资料等。人员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及本项目与拟派人员的关联性文件。近三年以来所监理的陆上风电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4 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陆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trade.powerchina.cn/bidhy/memberLogi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 2024 年11 月12日至 2024 年 11 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汇款时须注“中电建同心县130MW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监理投标保证金”;请采用公对公转账汇款,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1日 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聚源(吴忠市同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周承英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沈心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聚源(吴忠市同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同心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招标 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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