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阳光花苑部成品烟道招标公告

建筑阳光花苑部成品烟道招标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项目
成品烟道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GGC-DECC-YGHY[2016]W001

1资金来源: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施工项目部自筹
2使用地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施工现场
6.1招标答疑:招标答疑:2016年 11 月3 日24:00前上传至http://cgpt.cggc.cn/index.do

1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贰万 元(¥20000.00)。
16投标有效期:30日
18.1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人单位全称: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施工项目部
地 点:http://cgpt.cggc.cn/index.do

18.3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本上传至http://cgpt.cggc.cn/index.do;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书面形式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并以快递方式邮寄招标人。招标人收件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五龙一路葛洲坝阳光花苑安置房项目部。杨帆(收),电话:132*****690。请在截止期限前递交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11日下午15:00前
投标地点: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http://cgpt.cggc.cn/index.do

22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 11 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http://cgpt.cggc.cn/index.do

26.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0万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日 期:2016年 10 月 31 日
招标编号:CGGC-DECC-YGHY[2016]W001

1.招标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施工项目部自主采购成品烟道一批,并负责办理本次招标的合同签订及货款的结算支付等事宜,本次招标在http://cgpt.cggc.cn/index.do公开招标。
2.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施工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货物和有关服务在http://cgpt.cggc.cn/index.do网上进行投标,本招标不接受网下投标。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成品烟道的供货与服务,详见下表:

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交货地点备注
1成品烟道500*500mmm5900合同约定地点由投标人承担成品烟道安装、封堵
2成品烟道450*450mmm1155合同约定地点由投标人承担成品烟道安装、封堵
3成品烟道380*380mmm450合同约定地点由投标人承担成品烟道安装、封堵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及投标人考察所掌握的货物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因素编制详细的投标方案;
2、投标人应列出上述货物所有配置清单及参数说明、材质证明书。上述数量为暂定,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数量以双方签收认可的数量为依据;
3、乙方所供货物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高者优先)和技术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JC/T854-2008)、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在供货期间如新颁国家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相应最新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3.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 11 月 11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http://cgpt.cggc.cn/index.do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应当将其书面形式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密封并以快递方式邮寄招标人。招标人收件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五龙一路葛洲坝阳光花苑安置房项目部。杨帆(收),电话:132*****690
4. 招标人定于2016年 11 月11 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 在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http://cgpt.cggc.cn/index.do开标。
5. 招标文件于2016年 10 月31日至 11月 13 日在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http://cgpt.cggc.cn/index.do出售。本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与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同时电汇,此费用售出不退。
6. 投标时应提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施工项目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五龙一路葛洲坝阳光花苑安置房项目部。
联 系 人:杨帆
电 话:132*****690
邮 箱:********2@qq.com">********2@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1.1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施工项目部自筹。
2.工程概况简述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五龙社区,由1#—15#楼及A、B 区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330700.32㎡;合同工期540天。毗邻宜昌市点军区五龙路,距离宜昌市夷陵长江大桥南岸约2KM, 交通便利。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供货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
3.3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在近三年内在相关建筑工程的供货业绩。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运作能力。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
1前附表
2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4合同格式
5本项目施工合同段的货物需求量表
6技术规范
7投标书格式
8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
9资格证明文件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25.2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叁(3)天以前在网络平台上列明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叁(3)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叁(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7.3 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制
8.投标书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书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第7章要求填写和提供投标书;
(2)按照第8章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
(3)按照第9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提供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和详细说明;
(5)按照第15条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0.投标书格式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投标书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为本项目拟提供货物的规格、单价及总价。
11.2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详见第八章财务建议书格式)
(1)供应的货物报价是指运输到交货地点的价格,报价都必须包括制造、税费、运输、保险和到施工交货地点的其他费用;
(2)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
11.3 投标人按照上述第11.2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2.投标货币
12.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按照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13.3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应该是自己制造的,或必须经制造厂授权认可。
(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缺陷处理等义务。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按照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出具证明文件。
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和逐条填报第八章中相应报价表。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 “前附表”第15条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5.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2 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用转账或汇款形式。
开户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
账 号:****************8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工业园分理处
如果采用汇款形式,汇款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到帐。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5.3 在开标时,凡没有随附招标人收取经银行盖章的转账或汇款回单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办理退款时,投标人应对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32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 根据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
(b) 根据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 所投的标应从第22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前附表”第16条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同时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有效期作相应的延长。
17.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9.1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书正本及副本各一份。
17.2 投标书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小签或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
17.3 投标书任何一处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小签和盖法人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8.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通过招标人指定的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递交。
18.2投标文件样式要求:
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投递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时,对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须在完成签字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投递。
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应将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密封并以快递方式寄出。投标人邮寄递交的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存档备案,招标人将以投标人通过招标人指定的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作为评标依据。招标人通过招标采购平台开标时,招标人是否收到投标人邮寄的书面投标文件将不影响开标结果。但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将失去可能选定为中标人的机会。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 招标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0.迟交的投标书
20.1 按照第19条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21.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通知招标人。
21.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能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1.3 根据第15.6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期(第19条)至招标人在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人将在“前附表”第22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如需要,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 网上开标后,由评标人员在网上评标打分。评标人员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4.投标书的澄清
24.1 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等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5.投标书的初步评审
25.1 初步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投标书电子版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网上,以便审查,一套正本寄或送达指定地点)。
25.2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
(1)投标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盖有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逐页小签或签署;
(3)投标书附录的所有附表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规定提供了业绩证明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5)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6)投标人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报价;
(7)投标书上的投标人与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招标人将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5.3 通过资格审查的强制性标准为: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在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个建筑工程供货项目业绩;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资金周转能力,提交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或存款证明。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要求,只要有一条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要求,只要有一条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25.4 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5.5 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算术性修正后并经投标人确认的的投标价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25.6 招标人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
26.投标书的详细评审
26.1 招标人将按照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清评标工作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之后的投标书从商务条款、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及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投标书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进行评价;
(2)对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投标文件中材料供货的保证方案措施进行管理水平评价;
(3)对投标人近三年制造相关货物的业绩、质量、工期、提供售后服务及履约表现进行业绩和信誉评价。
26.3通过详细评审的条件为:
(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买方的责任范围,也未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
(6)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要保留;
(7)供货方案可行,供货时间满足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时间;
(8)良好的信誉、业绩和售后服务;
(9)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可靠。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招标人将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6.4 综合评分
招标人将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商务报价分值为75分,其中价格70分,付款方式5分;技术部分包括技术性能6分、保供方案6分、售后服务4分、质量保证6分、业绩3分共计25分。
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时,招标人保留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降低投标总价的权利。
六、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除第29条规定之外,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同时满足第27.2和27.3及27.4款规定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27.2合同的授予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有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的原则。
27.3在授予合同的同时,当投标人运抵工地货物的运杂费报价和出厂单价不平衡时,在不影响到货单价和总价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对报价组成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接受上述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7.4招标人将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协商将投标报价中的总价和单价按同一比例调整到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水平,否则招标人将根据综合得分的高低顺序与下一个投标人协商签署合同,未接收价格调整的投标人并不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接受此调整价格后方能授予合同。
28.招标人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8.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除合同总价外,该类增加和减少不造成单价和服务条款的改变。
29.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9.1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0.中标通知书
30.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在网上发布通知中标人中标。
30.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 在中标人按照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招标人将迅速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15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由买卖双方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
32.履约担保
32.1 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
33.腐败和欺诈行为
33.1 合同项下的三方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1)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
1


2

3


4
5

6

7

7.1


7.2

7.3


7.4
5.3

6.2

6.3.3


计价方式:本合同材料单价、运输单价及安装费为固定单价并已含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乙方在供货期间所涉及运输、仓储、管理、人工和利税等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付款方式:
7.2.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 银行转账 方式。
7.2.2 收货付款: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已安装合格数量验收,每月25日甲乙双方核对数量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约定文件及单据后的次月30日内,向乙方支付60%的货款。除质保金外剩余款项于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全部付清。
质量保证金: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乙方供应最后一批货物时按照合同供应货物总额5%扣除质量保证金。如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在质保期过后30日内全部无息付清。
履约保证金:无
交货地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施工项目施工现场。
计量方式:乙方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按照实际验收数量验收,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内在质量检验:烟道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图集10EJO7图集BDF-BCD-口,内设排气道。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抽检,并出示检验报告。材料检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承担;材料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抽检交付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属货物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二、合同条款
2.1 合同文本执行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合同范本的格式。
2.2 合同中的一些具体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最终谈判后确定。
2.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格式如下: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订立。

买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卖方(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1、合同文件
1.1 合同文件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投标及招标文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所有文件等。
1.2 各合同文件应互为解释,如有矛盾,按以下排列顺序解释,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各种会议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文件,后签订者效力优于先签订者。
2、合同货物
2.1货物基本情况
2.1.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表1。

表:1
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交货地点备注
1成品烟道500*500mmm5900合同约定地点由乙方承担成品烟道安装、封堵
2成品烟道450*450mmm1155合同约定地点由乙方承担成品烟道安装、封堵
3成品烟道380*380mmm450合同约定地点由乙方承担成品烟道安装、封堵

2.2货物用途
本合同货物用于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工程使用,乙方对此充分了解。
2.3 货物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2.3.1乙方所供货物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高者优先)和技术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JC/T854-2008)、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在供货期间如新颁国家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相应最新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2.3.2 在供货期间如新颁国家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相应最新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2.4 质量保证
2.4.1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业主、监理、设计及甲方要求及规定提供合格的、全新的货物,其质量保证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范。并且烟道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图集10EJ5O7图集BDF-BCD-口,内设排气道.
2.4.2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货物,在所有权移交给甲方时是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4.3如果发现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任何货物缺损,或不符合交货特性和技术规范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包装方式和包装物的归属
3.1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包装标准和惯例的规定,并能满足运输要求。包装外表应有明显的收货人、收货地址、合同号及各种应当标示的包装标识。
3.2乙方在包装时应充分考虑货物全程运输安全和转运便利,必须采取防潮、防震、防腐蚀和防粗鲁搬运的保护措施,避免货物因重复包装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害和增加包装成本。
因乙方包装不良或保护措施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坏、锈蚀,或因乙方包装方式选择不当增加甲方包装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无论甲方有无特殊包装要求,均不免除乙方因包装不良或保护不善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3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包装,包装物的所有权在货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4、货物运输
4.1本合同货物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运输,由乙方承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
4.2乙方货物在装运货物时应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合同总价值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
5、交货
5.1提交计划时间:甲方应每月书面通知乙方工地用料计划,如遇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
5.2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3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及与货物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资料等交给甲方。
5.3 交货地点: 。收货人:
6、货物验收
6.1、货物由乙方指定委托人和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共同在交货现场检验,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6.2、货物数量验收
乙方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已安装合格数量验收,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6.3、货物质量验收
6.3.1 货物在交货时应均为全新无瑕疵产品,包装表面无油污锈蚀或其他物质侵蚀,并提供完整真实的材质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6.3.2在交货时必须堆放整齐,确保标示齐全,标示上要标明该货物的型号、规格、品牌及技术参数或执行标准等信息,并与出厂质量证书对应。
6.3.3货物的内在质量检验,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抽检,并出示检验报告。材料检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承担;材料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抽检交付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属货物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6.4 随货资料的验收
随货资料包括货物发票、送货清单、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等,随货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无相关随货资料甲方将不予验收。
7、货款及结算、支付
7.1本合同材料单价含成品烟道、运输费及安装费为固定单价并已含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乙方在供货期间所涉及运输、仓储、管理、人工和利税等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7.2 付款方式
7.2.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 银行转账 方式。
7.2.2 收货付款: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由乙方安装经检验合格后,每月25日甲乙双方核对数量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下列文件及单据后的次月30日内,向乙方支付60%的货款。除质保金外剩余款项于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全部付清。
(1)当批次全额货物及运输等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开出的货物明细及甲方的签收依据;
(3)乙方出具的货物质量检验证书。
7.3 质量保证金: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乙方供应最后一批货物时按照合同供应货物总额5%扣除质量保证金。如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在质保期过后30日内全部无息付清。
7.4 履约保证金:无
8、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8.1.1 提供货物需求计划和相关要求。
8.1.2 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8.1.3 按合同约定组织货物验收。
8.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2.1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为非国税部门关注或预警企业的书面证明。
8.2.2按合同约定完成货物交付,参加货物初验和正式验收。
8.2.3 保证货物来源合法,对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充分的处分权,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8.2.4协助甲方或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试验,负责无偿提供必要的样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8.2.5 免费提供适合货物全程运输和装卸的包装。
9、不可抗力
9.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当事人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并提供给对方当事人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2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合同变更、解除
10.1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10.2 甲方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以变更货物品种、型号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或包装方式等;甲方因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施工承包合同被解除、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等,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因为前款原因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一)货物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用途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乙方逾期交货超过7日以上。
(三)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11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故不支付货款,超过 30日的。
10.4 双方变更和解除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说明原因,该通知自到达对方之日起生效。因迟延通知对方,造成对方不必要的损失,由迟延通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0.5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违约条款的效力。
11、违约责任
11.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1.1.1 未按期收货,应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11.1.2 未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11.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1.2.1 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遭受处罚(含行政处罚)的,该罚款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2.2 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可按应交付货物总价每天0.1%收取乙方逾期交货违约金。
11.2.3 乙方确需提前交货的,应经甲方同意,并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因此额外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和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4 乙方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应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每天0.1%承担违约金。
乙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甲方同意接收的,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乙方负责处理。
11.2.5 货物在验收时被发现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等问题,或者在使用中被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用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更换和退货,直到满足合同要求为止,同时有权按合同总价每天0.1%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0.3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累计计算,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影响违约金的计算。
12、争议(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附则
13.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对方。一方的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及帐号、电话等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3.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3 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
13.4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行: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中标通知书及廉政合同格式
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全称):

有关贵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货物采购《投标书》,经分析研究评比,并与贵单位对《投标书》内容进行协商后,现正式通知贵单位,我们已选定贵单位为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的中标单位之一。
贵单位须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按本招标文件及时签订供货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本通知书连同贵单位提交的货物采购《投标书》及货物采购招标文件、双方在协商期间的往来补遗书及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补充的文件和附件将作为本货物采购的有效合同文件。

谨此函告!


招 标 人:
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廉 政 合 同 格 式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款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的承包人(以下称买方)和材料供货商(以下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买、卖双方的权利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中的材料供货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法行为。
(五)发现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另一方均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高档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买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卖方工程材料供应有关的业务分包项目。
第三条 卖方的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或买方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其它钱物。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业主或买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业主或买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档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业主或买方工作人员购置和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按土建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处理。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和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买方、卖方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买方单位:(盖章) 卖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 本项目货物需求量表
一、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需求情况

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交货地点备注
1成品烟道500*500mmm5900合同约定地点由投标人承担成品烟道安装、封堵
2成品烟道450*450mmm1155合同约定地点由投标人承担成品烟道安装、封堵
3成品烟道380*380mmm450合同约定地点由投标人承担成品烟道安装、封堵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及投标人考察所掌握的货物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因素编制详细的投标方案;
2、投标人应列出上述货物所有配置清单及参数说明、材质证明书。上述数量为暂定,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数量以双方签收认可的数量为依据;
3、乙方所供货物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高者优先)和技术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住宅厨房排风道》(JG/T3004-1998)、 《小康住宅厨房卫生间设计通则》(BK-94-21)、《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参数》(GB11228-8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95)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在供货期间如新颁国家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相应最新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六章 技术规范

1. 一般要求
1.1 供货商应保证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业主的质量技术要求,必须接受业主对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1.2本项目必须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优质材料;
1.3 供货商应满足业主在供货合同中或货物使用过程中提出的补充或修改意见;
1.4 交货地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汪家湾阳光花苑安置房施工现场;
1.5 供货商提供的货物必须随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商检报告等文件,但不作为货物验收的最终依据。
2. 质量保证体系
2.1 质量检验单位应具备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2.2 供货商应随时接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的质量跟踪抽样检验,抽样的标准、方法和比例均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执行。
3. 技术标准
1.乙方所供货物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高者优先)和技术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住宅厨房排风道》(JG/T3004-1998)、 《小康住宅厨房卫生间设计通则》(BK-94-21)、《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参数》(GB11228-8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95)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在供货期间如新颁国家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相应最新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2. 乙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说明采用哪种标准进行生产、控制和检验。
3.在供货期间如新颁国家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相应最新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七章 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

根据 项目土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邀请, (投标人法人)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及副本各 一 份。
1.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
2.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知第13条和第14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我方将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书按招标要求时间按时递交。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
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们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补遗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承诺完全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在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招标人没收。
(6)向招标人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报价的调整也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8)如果招标人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八章 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

一、技术建议书


1、技术建议书—递交格式

2、近3年供货业绩

3、保证货物供应的工作方案

4、质量保证体系

1、技术建议书—递交格式

我们(投标人)根据你们的要求,打算为 项目提供 (货物名称) 的供应并附上我们的建议书。
我们的建议书将根据合同谈判的结果修订后在投标书的有效期30天内确定下来。

我们理解你们没有义务接受你们收到的任何建议书。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姓名及职务:

卖方全称: (盖 章)

地 址:

2、近3年供货业绩

请提供货物供应单位有关的资料
(1)生产(或代理)该投标货物的历史
(2)请填写下表
制造厂(或代理商)名称:
年生产(或供货)能力:
职工人数: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数:


序号时间项目名称购买单位提供的货物品种、数量供货单价(元/吨)供货额(元)备注











备注:供货业绩必须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且真实有效。

3、保证货物供应的工作方案

说明以下内容:

如何组织货物的生产和供应(包括运输和装卸方案,须重点说明供货运输时间及保障措施)


4、质量保证体系

(同时可提供ISO9000系列复印件)

二、财务建议书

1、财务建议书—递交格式
2、投标报价表
3、运杂费报价分析表

1、财务建议书—递交格式



我们 (投标人) 根据你们的要求,打算为 工程项目提供 (货物名称) 的供应并附上我们的建议书。我们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财务建议书:
(生产厂家) 产品投标总价为: 元(大写: );
(生产厂家) 产品投标总价为: 元(大写: );
(生产厂家) 产品投标总价为: 元(大写: );
我们的财务建议书将根据合同谈判的结果修订后在投标书的有效期30天内确定下来。

我们理解你们没有义务接受你们收到的任何建议书。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姓名及职务:

卖方全称: (盖章)

地 址:

2、投标报价表格式
生产厂家:
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暂定数量单位运抵现场指定位置单价合 价 (元)备注
出厂单价
(元)运杂费
(元)小计
1234567=5+68=7*3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再接受评标后的价格调整。







合计
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
交货期1、在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计划后 日内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应急供货计划 日内按时按量供货到指定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其他付款方式:
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报价说明:
1、所有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同一投标人可报一个或一个以上厂家生产的货物价格;
2、抵达现场指定位置单价是指货物到达现场仓库或加工厂或周边临时仓库的综合单价(包括制造、税费、运输、保险等到所有费用);
3、如某单价与总价不符,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5.4款修正;
4、招标人在报价表中所提供的各种货物的数量是暂定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5、运杂费应与表三“运杂费报价分析表”数据一致。
6、所填单价与总价为参考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7条有关规定在选择中标人时,对价格进行调整。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姓名)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运杂费报价分析表格式
表三
序号运 杂 费
组成内容运距(km)和
运输方式单价(元)合价(元)计算依据

















投标人:(签字、盖章)

说明:投标人应分别对不同生产厂家、不同交货地点进行分列报价。

第九章 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1 营业执照
(影印件)

格式2 法人代表授权书

(招标人全称) :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职务、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 的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其它投标文件、与业主和土建工程施工承包人协商、签订供货合同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地址:
日期:

格式3 生产许可证或代理证
(复印件)


格式4 财务状况表格式


投标人: (盖章)

项目或指标单位2006年2007年2008年
一.资本金总额万元
二.全部资产总额(总资产)万元
三.固定资产(原值/净值)万元
四.经营资金
1.固定资金万元
2.流动资金万元
3.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万元
五.流动资产万元
六.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1.其中货币资金万元
2.其中应收及预付款万元
七.速动资产万元
八.流动负债万元
九.长期负债万元
十.营业收入万元
十一.实际完成营业额万元
十二.实现利润总额万元
十三.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指标万元
1.资本金利润率%
2.流动资金周转率次
3.流动比率%
4.企业资产负债比率%
备注
财务负责人签名:


格式5 其它


注:1、详细说明投标人现在介入的或最近5年内介入的诉讼案件;
2、或是产品的获奖情况;
3、或其他未尽事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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