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分公司异地任职领导韦志华周转行住房租赁
周至分公司异地任职领导韦志华周转行住房租赁
根据中电信西安﹝2020﹞199号《关于明确异地任职领导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周至分公司副总经理韦志华同志符合异地任职领导人员相关待遇通知要求,现需租赁周转住房1套,以就近且便于工作的原则。经周至分公司人员多方咨询,现离周至分公司较近的国税局家属楼有符合条件住房一套,经与房东多次协商后,愿以每月1200元价格出租,从就近且便于工作的角度考虑,该房屋是我们的首选。故对该房屋作为单一采购来源。请领导批示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