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秋季教学用书含2023年遗留未结算部分-单一来源公示
-2024年春秋季教学用书含2023年遗留未结算部分-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春秋季教学用书(含2023年遗留未结算部分)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2024年春秋季教学用书(含2023年遗留未结算部分)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256.*****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1、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文件“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办公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中阶段“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预采购2024年春秋季教学用书,教学用书由琼中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提供。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 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10号令中第十一、十二条管理规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4、根据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宣传部、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四部委联合发文(琼教基【2020】94号)。“我省评议推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我省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发行”。 5、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琼财采【2018】91号)第一章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6、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琼中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是子公司)作为我省唯一有发行资质的企业。自2005年以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审批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7、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向琼中新华书店报送2024年春秋两季教学用书预订单,按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琼中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琼中县营根镇营根路61号 |
公示期限 | 2024-11-12 至 2024-11-18 |
补充事宜 |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
项目联系人 | 何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采购单位名称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采购单位地址 | 琼中县营根镇兴教路52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2-8号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财政局4楼办公室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
项目名称:2024年春秋季教学用书(含2023年遗留未结算部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4年春秋季教学用书(含2023年遗留未结算部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5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文件“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办公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中阶段“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预采购2024年春秋季教学用书,教学用书由琼中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提供。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
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10号令中第十一、十二条管理规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4、根据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宣传部、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四部委联合发文(琼教基【2020】94号)。“我省评议推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我省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发行”。
5、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琼财采【2018】91号)第一章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6、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琼中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是子公司)作为我省唯一有发行资质的企业。自2005年以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审批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7、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向琼中新华书店报送2024年春秋两季教学用书预订单,按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琼中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营根路6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2日 至2024年11月1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
联系地址:琼中县营根镇兴教路52号
联系电话:089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财政局4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电话:0898-********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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