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大楼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亭湖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大楼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
工程所在地  : 盐城市亭湖开发区希望大道西侧
工程联系人  : 刘德秀、吕莉
联系人电话  : ****-******* *******
入围办法   : 本次招标采用苏建法(2004) 95号文 “ 固定因素” 评分法入围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报名时间   : 2007年2月4日9时0分
截止时间   : 2007年2月10日16时0分
报名地点   : 盐城市开放大道73号(城区供销社二楼)
联系电话   : ****-**************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开发区希望大道西侧。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3、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07年1月18日

报名条件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该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企业业绩:投标申请人200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施工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其工程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且该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不小于6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M2(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单项工程合同为准)
(4)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200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施工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其工程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且该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不小于6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M2(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单项工程合同为准)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报名所提供的资料
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 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三份。(3)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4)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 证明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的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等(投标项目经理姓名在施工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要有明确体现)。(6)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

其他
1 、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2、《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到盐城市开放大道73号(城区供销社二楼)领取。
3、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审请人应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装入一号标书中,未提交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4、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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