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姜堰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JY-2013-ZDXZZ-SG 日期:2016年9月27日
1.招标条件
? 姜堰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由泰州市水利局、财政局批准建设(泰政水复【2016】51号),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姜堰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姜堰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同时招标的姜堰区重点县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分别是姜堰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和姜堰区2014年重点县结余资金及奖补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
姜堰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为疏浚整治张甸镇前进河,计划疏浚河道2.02公里,新建生态护岸3.294公里。工程总投资287.36万元。
2.2招标范围:姜堰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合同内容。
2.3工期:工程计划2016年11月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17年1月10日前完工,合同工期67个日历日。
? 2.4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按监理人审核后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若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少于100万元,本月不支付,累计到下月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并经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0%,通过市级验收后支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5%,5%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泰人社发【2016】35号)《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按月的农民工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如不能提供有效资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3.2、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主体工程在建。若有其他中标项目仍在合同工期内的,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1、合同工程量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5、因非承办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120天(含)。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可离场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原件必须在系统内备案,该原件须与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一并递交,未随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并可能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A、B、C三类);
3.5、投标单位信用等级2015年度须取得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16/4/11/art_79_63033.html)。未参加2015年度省水利厅信用等级评定的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6、经检察院咨询系统查询?2015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10月8日17时00 分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1.226.253.14:8888/jsztb/)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交易平台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221.226.253.14:84/Home/Detail.aspx?newid=633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电子密钥申请表.doc)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电子CA证书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
4.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建立好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后,使用电子密钥经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登录→水利工程会员登录→泰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登陆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至10月8日。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请于网上报名时网银在线支付,售后不退。
4.5 请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发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至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对项目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上午9 时30分,地点为: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7、开标
本次招标定于2016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投标人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处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内
联?系?人:华丽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39室
联系人:华艳、刘梅
邮编:225300
电话:****-********、?139*****462、187*****919
邮? 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9.备注
? 9.1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58.222.106.186:8081/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纳相关费用。
9.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需与网上报名时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9.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查询是否报名成功请登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管理”,再点击投标“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报名成功,请勿电话确认。
9.4本次同时招标的姜堰区重点县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分别是姜堰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和姜堰区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及奖补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的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评标、定标按姜堰区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及奖补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姜堰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前一个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后面标段的详细评审,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其他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9.5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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