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照相机摄像机非政府采购公告
烟台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照相机摄像机非政府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照相机摄像机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询价;
预算金额:照相机0.8万元、摄像机0.8万元;
采购需求:单反相机1台;可拍摄XAVCS HD、XAVCS 4K格式摄像机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需符合采购项目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应企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4.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等负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1.供应商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报价单(含明细)、单位情况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4月24日17:00前送至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8号317房间,并对提供相关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采取两轮报价,第一轮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作为第二轮报价的限价。
3.本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项目风险,后期因项目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对本次采购有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0535-*******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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