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图控系统网络传输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智能图控系统网络传输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智能图控系统网络传输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1:00 |
预算金额 | ¥12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2-*******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2-*******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智能图控系统网络传输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视频专网传输网络350条,服务期限:两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智能图控系统建设于2011年,前期大量工程量和设备设施已投入使用,如更换供应商,会造成视频网络重新施工,设备线缆、管道等重新铺设,造成资源浪费。同时,按照视频系统相关考核规定要求,视频在线率必须保证95%以上,重新施工会影响视频传输,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东街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龚旭刚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
联系电话:095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郑文资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行政新区B-2203
联系电话:095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曦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
联系电话:095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1-12
标签: 网络传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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