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FOK-W10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预计采购金额比例

1

水产冻货

详见招标文件

1

2025年1月1至2025年12月31日,整个合同期,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分批送货。

共47个交货地点,其中,吉林省集安市及周边乡镇全线约80公里的伙食点位21个;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及周边乡镇全线约200公里的伙食点位16个;辽宁省丹东市市区及周边乡镇全线约60公里的伙食点位10个。(因特殊原因变更收货地址的,按照实际需求送货,原则上变更地址不超过100公里,100公里以内免费送货上门并负责卸货,100公里以外双方协商)

16%

2

畜肉

1

22%

3

禽肉

1

6%

4

蔬菜

1

14%

5

水果

1

8%

6

豆制品

1

1%

7

禽蛋类

1

5%

8

调料及其他

1

16%

9

牛奶、方便食品等

1

12%

合计

100%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合同伴随服务和发票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期间因军队政策调整或采购单位第三方副食品采购平台搭建运行,采购单位会提前14天通知供应商终止合同或调整供货时限。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000万元(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3.最高限价:本项目优惠率报价;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兼投兼中

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供应商所报优惠率乘以参考基准价执行。

①果蔬及豆制品、畜肉、禽肉禽蛋、水产冻货、调料干菜及杂粮等物资以创价网上个月1号、10号、20号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②方便食品、奶制品等其他创价网无报价且采购单位需要的商品,以驻地大型批发市场、正规农贸市场当日14时前零售价格(具体点位为丹东永昌和福春农贸市场,华润万家新乐购、万达浙加都超市和未来城大润发超市)×90%为基准价(非会员价、非促销价、非限购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近3年在辽宁省丹东市或吉林省通化市内有从事副食品供应行业经历,并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需在辽宁省丹东市或吉林省通化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九)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9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箱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近3年在辽宁省丹东市或吉林省通化市内从事副食品供应的合同及对应的银行进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辽宁省丹东市或吉林省通化市内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缴纳租金的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投标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及对应的租金付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代女士

办公电话:188*****727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夏先生

办公电话:0415-*******

移动电话:176*****909186*****105

传真:0415-*******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石湖沟村4组1号。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邹先生

办公电话:0415-*******

移动电话:133*****806

采购单位:某部

2024年11月12日

,和平区,辽宁,沈阳市,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吉林,通化市,集安市,沈阳,丹东,吉林,通化,04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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