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询价公告

关于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询价公告
2024-11-12 09:4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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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预算

经费预算18万元,按实际用车次数,凭用车单据进行结算。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提供本项目评分方法中列出的车辆车型、数量、使用年限、车险、响应时间等评标时需要的材料。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评分办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5座车出行计费方式评分相加进行排序;如再出现评分相同的情况,则以7座车出行计费方式评分相加进行排序。成交原则为排序顺位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主动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一式三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4年11月15日16:00前提交或邮寄送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我中心将于2024年11月18日09:30在中心二楼会议室开启报价文件,届时所有报价供应商可凭工作证件参加开启仪式,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丽萍

联系电话:077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评分办法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预算

经费预算18万元,按实际用车次数,凭用车单据进行结算。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提供本项目评分方法中列出的车辆车型、数量、使用年限、车险、响应时间等评标时需要的材料。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评分办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5座车出行计费方式评分相加进行排序;如再出现评分相同的情况,则以7座车出行计费方式评分相加进行排序。成交原则为排序顺位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主动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一式三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4年11月15日16:00前提交或邮寄送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我中心将于2024年11月18日09:30在中心二楼会议室开启报价文件,届时所有报价供应商可凭工作证件参加开启仪式,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丽萍

联系电话:077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评分办法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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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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