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对讲门、防盗门、塑铝窗、地热采暖、配电箱柜及弱电智能系统招标公告

住宅楼对讲门、防盗门、塑铝窗、地热采暖、配电箱柜及弱电智能系统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本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标的内容:
内蒙古有色局原址改造工程项目住宅楼东区单元对讲门、普通防盗门、塑铝窗、地热采暖、配电箱柜及弱电智能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服务
二、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只有通过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是:
1、通用资质要求
(1)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
(3)2005年6月(含6月)以来,不低于本招标项目要求配置的产品,在内蒙古地区销售和安装业绩;
(4)如为代理商需具有本项目所需主要货物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
2、专项资质要求
(1)第一标段:单元对讲门、普通防盗门(招标文件编号:MCHZ07002-1)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
(2)第二标段:塑铝窗(招标文件编号:MCHZ07002-2)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
(3)第三标段:地热采暖(招标文件编号:MCHZ07002-3)
a、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
b、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地热施工许可证;
(4)第四标段:配电箱柜(招标文件编号:MCHZ07002-4)
a、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强制认证证书(3C认证);
(5)第五标段:弱电智能系统(招标文件编号:MCHZ07002-5)
具有监控及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
具备以上条件者方可参加投标。
(二)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也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从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每日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4号楼112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3月7日9时
六、开标时间:2007年3月7日9时
七、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子钰酒店九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2万元,按照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于开标前一次性支付(详细提交方式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原自治区政府大院4号楼
电 话:****-************** 138*****622
传 真:****-*******
联系人:关宏、李永、董莉

招标人:内蒙古中服华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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