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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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ZZC2024-G3-******-GXGC

二、项目名称:2024年龙圩区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公厕管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月皓路1号

被投诉人:1.梧州市龙圩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2.广西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西南大道329号2.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林水村委三楼

相关供应商:广西环投正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水营街道办木头滩五组61号1至4层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1:评审过程不严谨,采购流程不符合法规要求,评审结果告知函落款日期问题。投诉事项2:评审过程资格审查阶段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请求1: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撤销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投诉请求2:对本项目作中标无效处理,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针对投诉,本机关对本项目评审过程、采购流程进行调查。经查,本项目评审过程、采购流程未发现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中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中的评审结果告知函落款日期问题没有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提起投诉应当符合的条件,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其余投诉内容及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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