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谷光电正式用电廊道事宜网上竞采招标公告

鹰谷光电正式用电廊道事宜网上竞采招标公告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采购人)对鹰谷光电正式用电廊道事宜(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80,791.68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280,791.68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架线、管道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需求描述:

本工程包括拟沿美的桥至项目地块新建1条10千伏电力排管,长度约285米;扩建过街排管2个、扩建电缆井4个以及电缆支架安装361个。工程总费用为******.68元,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完成供电公司验收,符合电缆施放要求。
¥280,791.68 1(个项目)¥280,791.68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15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5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1.供应商根据竞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和电力行业的收费相关规定及配套文件和电力行业的收费相关规定,结合电力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本项目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本次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设备及材料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含多次进出场费用)、人工费调增、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运输费、管理费、检验试验费、调试、通电运行费、二次或多次转运费政策性文件等规定的费用,含国家电力行业及供电局有关部门标准和运行要求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通电)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渝建[2018]200 号文件 2018 配套费用定额标准。渝建[2019]143号文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等进行报价。

    4.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7.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8.本工程将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8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9.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10.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按渝建管【2024】38号文件合格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8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邀请书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12.本项目设有低价风险担保:成交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

    成交供应商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 85%,且在整个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内足额有效。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采购人的时间:从中标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6)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自中选之日起15日历天


  •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根据竞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和电力行业的收费相关规定及配套文件和电力行业的收费相关规定,结合电力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本项目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本次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设备及材料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含多次进出场费用)、人工费调增、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运输费、管理费、检验试验费、调试、通电运行费、二次或多次转运费政策性文件等规定的费用,含国家电力行业及供电局有关部门标准和运行要求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通电)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渝建[2018]200 号文件 2018 配套费用定额标准。渝建[2019]143号文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等进行报价。

    4.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7.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8.本工程将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8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9.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10.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按渝建管【2024】38号文件合格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8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邀请书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12.本项目设有低价风险担保:成交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

    成交供应商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 85%,且在整个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内足额有效。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采购人的时间:从中标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6)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 (三)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档案资料且通过档案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付款流程,付至合同金额的60%。经结算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剩余审定金额。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 (五)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人:
    谭晓庆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人:
    林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附件:实施鹰谷光电正式用电廊道事宜工程(设计图纸).pdf
附件:鹰谷光电正式用电电缆井扩建事宜预算编制(1).PDF
附件:鹰谷光电正式用电廊道事宜(标书).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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