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机组维检修分公司清洁生产评估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压缩机组维检修分公司清洁生产评估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压缩机组维检修分公司清洁生产评估技术服务,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具体包括开展宣传培训,现状调查,评价产污状况,实测输入输出物流,建立物料平衡,提出无费、低费方案,无费、低费方案实施效果的核定汇总,中高费方案的提出等。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审核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年 至 2023年)完成的清洁生产类项目业绩不少于 1 个。 2.3 财务要求:近 1 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关、停、并、转情况,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供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2.4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3)提交最近三年(2021年 至2023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4)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21年 至2023无行贿犯罪。(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储运技术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储运技术公司列入黑名单。 2.5 其他要求: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令,第十六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和高效率服务得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2)具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测试、能量和水平衡测试得基本检测分析器具、设备或手段。(3)拥有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和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得技术人员。(4)拥有掌握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并具有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验得技术人员。 谈判响应文件(PDF版) 的提交通过国家管网集团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提交的同时,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的提交采用现场送达的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零副,共 一本。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11-18 12: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11-12 14:00:00至2024-11-18 12: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11-18 12:3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压检分公司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华宇骋
联系电话:150*****618
电子邮件:huayc@pipe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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