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码:SZ0104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阿发改发〔2024〕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80%+地方自筹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共涉及31个小区93栋楼,覆盖居民用户*****户;其中4444户居民用户为庭院及户内燃气改造工程,9141户居民用户仅为庭院燃气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埋地敷设燃气管道*****.5米,室外架空敷设燃气管道*****.7米、室外立管*****米,设置户内表前表后管道*****米;新增埋地球阀25个、法兰球阀621个、丝扣球阀4444个;新增调压设施28台、物联网表4444块、自闭阀 4444个、不锈钢金属波纹管4444根(每根1.5米)、民用报警系统4444套(含民用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和紧急自动切断阀)。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点火、通气、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编制竣工图。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点火、通气维护;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31日,共26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安全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合格标准、满足工地数字化监控要求;
(4)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要求;
2.7工程概算:3421.01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5.0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3041.52万元,预备费(不可竞争):274.44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0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当日的状态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3.2.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 ********、********、********。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电话:0451-*******
招标人: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78号
联系人:陈艳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锴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1号
联 系 人:陈晨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kaixuzhaobiao@163.com
日 期:2024年11月12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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