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官镇公用码头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盐官镇公用码头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盐官镇公用码头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官镇公用码头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复文号:海发改〔2024〕71号,项目赋码:2405-******-04-01-******,项目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海宁市潮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盐官镇辛江塘航道南侧,现有盐官公用码头西侧。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新建 1 个公用码头,新建 500 吨级件杂货泊位 3 个(结构按 1000 吨级设计),新建码头后方陆域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设计年通过能力 165 万吨,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同时新(改)建码头南侧道路(幸福桥—码头)、西路(头斜港—园区五路)、园区六路(G525 国道—包王路)、包王路、园区四路(郭园路—天通路)、园区五路东侧辅道(园区五路—头斜港)、通林路(郭园路—天通路)、郭园路、天通路(园区四路—万安路)等疏港道路。
项目总投资约***** 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设计包括水运工程(含码头、防撞墩、装卸工艺、设备选型等)、房建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避雷设施、电气、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配套工程(含道路、堆场、供电及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绿化、环保、交安等)等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相关专题报告(包括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验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价)及其它(如有);前期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等。
2.3 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并符合勘察进场条件后30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初步勘察报告提交后40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书及该阶段相关专题报告。
(3)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该阶段相关专题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5)其他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①、②或同时具备②、③、④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 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4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5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6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wtis.mot.gov.cn/credit/)中的最新公布的水运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仅针对水运设计单位)。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09:0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期间于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前往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55号3楼招标代理部)领取相关材料。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3 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所有线下投标登记可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潮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55号3楼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573-******** 电话:189*****823
2024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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