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兰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02日 16:15 |
预算金额 | ¥10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寇淑男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现对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设备采购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6-141
二、采购名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设备采购。内容:(供水车2台,垃圾压缩车1台)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属市委市政府重点民生项目,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对于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应急避难场所硬件设施要求一是必须保证有充足的水源,二是能够及时处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2016年9月9日兰州市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需确保9月底之前完成采购任务,采购时间紧迫,任务重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形式来源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考察,拟实施单位为:甘肃兴华环境设施有限公司。理由为:拟采购产品为甘肃省建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漠”牌供水车及垃圾压缩专用车辆。
1、甘肃建投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行业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质量和管理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及管理体系,与甘肃省建筑机械工程实验室合作研发新产品,消化吸收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先进制造经验,形成专业化、模化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水平。
2、甘肃兴华环境设施有限公司作为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信誉良好,服务品质高,业务范围涉及甘、青、宁三省,致力于环保行业十余年,有较强的业务水平。
五、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4万元。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7日0:00-23:59。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方式,已注册为会员的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在线获得。
七、递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0日上午8:00(北京时间)之前,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开标一室(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逾期不予受理
该项目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8日。
联系人:寇淑男 电 话:0931- *******
八、采购人: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联系人:杜旭东 联系电话:*******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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