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评价测试招标公告

化妆品功效评价测试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资产处对上海市香料香精及化妆品协同创新中心化妆品功效评价测试项目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C-----1659

项目名称:上海市香料香精及化妆品协同创新中心化妆品功效评价测试项目具体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项目预算:20万

项目联系方式:香料所 李学娇:139*****412

二、具体项目名称:

测试中的志愿者、仪器等都由检测机构来统筹安排。

1、项目名称:芳香精油功效评价;

2、项目名称:玫瑰保湿纯露功效评价;

3、项目名称:弹力保湿面膜功效评价。

三、供应商要求

1、响应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要求:具有资质认定授权证书(CAL)、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响应方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案例(须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四、询价文件的取得:

凡对上述设备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11月4日12点前按附件报名表格式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写明项目编号),邮箱为:zccg3572@sit.edu.cn,我处会将正式询价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五、供货方式:

供应商根据用户的要求提供测试,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测试结束后,并经甲方对测试结果确认合格后凭乙方开具的本合同内货物的全额发票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七、设备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八、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九、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14: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DC--1659号、何老师收)报送或快递(为确保邮件能安全顺利送到,建议使用邮政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海泉路100号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学娇:139*****412 何老师:***-********

传真电话: ***-********
邮政编号:201418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1月2日

附件: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投标单位全称

询价编号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件

固定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

授权代表签字

注意:1、其中招标编号需按询价文件标题填写清楚,如:上海应用技术大学DC1601气相色谱仪询价

2、报名表文件需保存格式为:XXX公司DC16XX XXXX询价报名表.doc格式

3、授权代表可以手填或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试 评价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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