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DY-ZZCG-**********

项目名称: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00元。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书)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为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13号

联系方式: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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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卫生健康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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