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鉴定机构鉴定人通知书2024川0112技委161号

选取鉴定机构鉴定人通知书2024川0112技委161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选取鉴定机构(鉴定人)通知书

(2024)川0112技委161号

雷志英、曾孟有:

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已就(2024)川0112民初4774号 雷志英与曾孟有产品责任纠纷决定予以司法鉴定。请根据诉讼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你方(需相关身份或授予权限证明)于2024年11月18日 10时30分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对外委托摇号室,由本院在四川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上随机选定。

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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