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洪泽区征地报批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洪泽区征地报批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洪泽区征地报批综合服务项目 JSZC-******-YSJS-G2024-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2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SJS-G2024-0013
项目名称:2024年洪泽区征地报批综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市级审批500元/亩、省级审批700元/亩标准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根据用地红线拓扑相关图层得出用地红线;调查核实拟征收(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并由 被征地(转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对调查结果予以确 认,配合做好补偿登记,以所有者或使用者为单位拟订征收补偿协议;开展征收(转用) 地块勘测并出具勘测定界成果;根据土地报批需要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征地(转用)报批资料,协助开展审查用地条件、完成征地(转用)报批前公告、告知、 确认和听证程序等工作;用 地报批组卷材料经县级审核后,逐级上报各级自然资源和各级人民政府审核,报有批准 权的自然资源和政府审批。承担批次材料不合格重新组卷报批工作量、承担因报批政策变化重新组卷报批的工作量,不另外增加费用。跨年度报批项目,以征收(转用)启动 公告发布时间或进场通知时间所在年度结算服务费用。
2、成果材料
1、建设项目“一书三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 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
2、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组卷材料;
3、勘测定界材料;
4、土地按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分户测绘成果;
5、按批次提供征地(转用)批次 arcgis 图层;
6、按照报批要求的其他材料;
7、所有报批资料的电子稿;
8、材料归档。
3、提交成果
1、符合现状调查、测绘技术等规范;
2、依法依规开展征地(转用)报批,程序合法、依据充 分、内容准确,符合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
3、根据采购人的进度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批次报批。
4、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取得报批批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单个项目批次通知后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地现状调查、调查确认等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限期内完成征地(转用)报批工作。征收报批批次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材料整理归档。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相关材料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作出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市政府采购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12-0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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