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省级项目专项债资金的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省级项目专项债资金的公示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批复的通知》(岚财金〔2024年〕304号),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省级)项目获批专项债券1000万元,项目单位为区实发集团,用于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肉联加工厂项目-加工配送中心及禽类屠宰车间项目和南岛语族国家特色农业观光园项目(一期)。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现将拟拨付区实发集团997.1488万元项目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处电话:0591-********

地址: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3号楼20层2030

邮编:******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债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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