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管理及环境监控系统及服务招标公告

机房管理及环境监控系统及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及环境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6年11月02日 14:54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02日 14:47至2016年11月09日 17:30
预算金额¥18.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
采购单位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连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郭、小张 (0595)********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及环境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及环境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

联系方式:连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张 (059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贰仟元整(¥:182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6条款。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02日 14:47至2016年11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8.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20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3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11月02日 14:48至2016年11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11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1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及环境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QZJLZC********

二、项目名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机房管理及环境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贰仟元整(¥:182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6条款。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6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

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6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在上述时间内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购买方式: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20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3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提交投标(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本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及电话:连先生 ****-********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 邮编:362000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邮编:362000

电话:(0595)********

传真:(0595)********

联系人:小郭、小张

邮箱: qzjlzbdl@163.com

报名费及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控系统 机房 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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