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风廉韵——汉代廉政文化特展》图录出版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汉风廉韵——汉代廉政文化特展》图录出版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汉景帝阳陵博物院图录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通过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1月18日10点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汉风廉韵——汉代廉政文化特展》图录出版

2、项目类别:服务

3、预算控制价:16.5万元

4、采购方式:分散采购(院统一采购)

5、项目概况: “汉风廉韵——汉代廉政文化特展”,开展伊始,即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纪检监察报》大篇幅专题报道展览主题内容;国际博物馆日之际,陕西纪检监察公众号从纪检监察的角度、采用线上微展方式对廉政展进行公众化解读;50余家国省及网络媒体相继跟踪报道,近百家企事业单位到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该展文物展与图片展、巡展三维一体,实现教育手册、文化讲座、展览解读、文物诠释、文创研发等系列配套活动,入围省第二届优秀精品展终评。为延伸原创临时展览触角,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提升博物院社会影响力,丰富公众文化生活,拟编辑出版展览图录《汉风廉韵——汉代廉政文化特展》,计划2025年11月前完成该图录的出版。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360天。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未提供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9)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4-11-18 10时30分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将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ylxmb605@163.com,经审核无误后采购文件通过线上发送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11-16 14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机场专用公路东段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机场专用公路东段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活动监督部门为汉景帝阳陵博物院纪监审计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汉景帝阳陵博物院官方网站发布。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

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版项目 廉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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