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弃土场临时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弃土场临时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弃土场临时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科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拟使用林地位置: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附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弃土场
4.拟使用林地面积:1.4628公顷,保护等级均为Ⅳ级保护林地,森林类别均为一般商品林,地类均为其他迹地,林地权属为集体。
5.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向我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98-********,通讯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大墩村滨海校区体育场一楼综合窗口。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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