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动广场扩建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文化活动广场扩建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郴州市某部的郴州市某部文化活动广场扩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某部文化活动广场扩建项目

2、项目编号:2024-VGBQKI-G3004

代理编号:CZTX-2024-077

3、建设内容:原沥青混凝土拆除、新建毛石混凝土挡墙、安装成品大理石栏杆扶手、铺设芝麻灰花岗岩地面、挡土墙面喷刷真石漆、升旗台贴瓷片等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94元

5、工期:30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标段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1

郴州市某部文化活动广场扩建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

1项

******.94

******.94

三、供应商资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网(https://www.plap.mil.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股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和谈判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三套),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韦先生,电话:134*****980)获取谈判文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宜章县非标服务点五楼(宜章县玉溪镇城北街5-4号)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谈判文件后,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郴州市某部

(2)联 系 人:韦先生

(3)电 话:134*****980

(4)地址:郴州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廖华英

(3)电 话:183*****466

(4)地 址:郴州市宜章县玉溪镇宜章大道神憩国际院内嘉恒楼5楼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年月日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活动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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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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