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观音屯单元西片区控规修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观音屯单元西片区控规修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一、项目区位
观音屯单元西片区包括两部分设计内容,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为东至陵园街、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梅江街、北至三环高速路,占地面积约616公顷。二是道路竖向设计范围为东、西至规划路,南至现状路,北至文储路,占地面积约35公顷。
★二、编制背景
片区内谋划了田义屯高铁站站前商务区、皇姑软件园、百度智算中心二期、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制造基地等项目(详见附图)。但是,因为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批复时间较早,其规划内容已无法满足上述项目的落实,亟需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在更好地支持区内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的同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区域功能布局,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坚实的规划依据,促进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核实土地权属的基础上,优化土地使用布局,重点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研判片区发展逻辑,通过形成集约化、集聚化的产业集群用地,满足数字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发展需求,增强产业链协同效应,推动皇姑区加速实现“东北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的战略目标;
二是合理用地空间布局,在统筹片区空间功能的基础上,结合田义屯高铁站站前区发展需要,科学规划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形成皇姑北部门户;
三是均衡配置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及交通基础设施,划定关键控制线,为区域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他审批流程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四是建立重点项目库,结合用地布局方案及项目策划内容,支撑皇姑软件园、百度智算中心二期、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制造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库。
2、道路竖向设计
基于现状分析,以“填挖平衡”为基本原则,同时满足规范中的最大纵坡和最小纵坡要求,对各比选方案的道路交叉点的规划标高进行详细设计。
借助ArcGIS、鸿业市政道路、有正道路等软件,通过“满足初步设计深度要求的纵段设计”方法校核道路纵坡的坡度和坡向,保证道路竖向规划科学合理。
道路竖向规划跟上位规划相衔接,对规划控制道路提出建议和要求。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0%。 |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维保期(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潘婷婷、徐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