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宽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宽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完成宽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宽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约***** 万元,建设总规模*****亩,项目分布在我县步达远镇、大川头镇、太平哨镇、牛毛坞镇、硼海镇、毛甸子镇、杨木川镇、双山子镇、长甸镇、红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石笼护坡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文件递交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的内容,待代理机构发出开始二次报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现场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天华山路2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虹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邮箱地址:lnhqzbdl@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南门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虹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