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总部经济研发中心无线集群通讯系统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花果山总部经济研发中心无线集群通讯系统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花果山总部经济研发中心(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花果山总部经济研发中心无线集群通讯系统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港城大道北、花果山大道东侧
2.1.2 最高投标限价:1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花果山总部经济研发中心无线集群通讯系统建设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无线网络覆盖或通信三网合一业绩。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1915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
6.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工
联系电话:05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联 系 人:狄 工
电 话:18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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