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HBSJ--招标公告
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HBSJ--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旅游航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清江旅游航道工程位于宜昌市长阳县、宜都市境内,起于清江干线高坝洲枢纽,止于石板溪河段,全长133公里(含车溪河口至花桥5.5公里航道)。
建设规模:航道按照III级航道通航标准建设,航道尺度2.5米×60米×34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港航维护基地工程、交旅融合渡口工程、信息化工程、锚地工程等。总投资约1.8亿元,建设工期2年。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招标阶段技术文件编制、施工现场及交工验收服务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其中:(1)初步设计阶段(含勘察):120日历天;(2)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勘察):90日历天;(3)现场配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代理机构: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四冲街25号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129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王江波 | 联系人:栾滦 |
电话:0717-******* | 电话:0717-*******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11月12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注:_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每年净利润额均大于0。 |
注:_提供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上述要求的数据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
注:_1、类似航道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2)初步设计批复扫描件。业绩时间认定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近5年是指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注:“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所注册执业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3、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不得与本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注:_1、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业绩扫描件。
2、类似航道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
3、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2)初步设计批复扫描件。业绩时间认定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近5年是指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拟担任本项目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附上缴纳社保费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往前推1年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工程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疏浚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总平面图布置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结构设计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河床演变分析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 |
工程水文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 |
概预算分项负责人 | 1 | 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所注册执业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
现场服务人员 | 1 | 工程师 |
注:_1、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证的扫描件。
2、拟担任本项目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附上缴纳社保费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往前推1年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 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5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近年财务状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报价清单汇总表、设计费计算表、工程勘察工作报价清单表、技术文件。 |
6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8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9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10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每年净利润额均大于0;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10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承担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②初步设计批复;如果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职务,仅按一项业绩进行计算; 6、业绩的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满足“近5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7、本项目中的类似航道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 |
11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被列为D级。 5、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信誉情况表”。 |
12 | 主要 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所注册执业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3)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不得与本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②初步设计批复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的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满足“近5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往前推1年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
13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 1、工程勘察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3、工程疏浚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4、总平面图布置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5、工程结构设计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6、河床演变分析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7、工程水文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8、概预算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 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所注册执业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9、现场服务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10、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往前推1年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
1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15 | 勘察设计工期 | 投标函未填报勘察设计工期,或填报的勘察设计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6 | 质量目标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的规定。 |
17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8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
19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1] 如招标人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则将相关要求填入附录6,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确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则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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