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集镇万民村万兴组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45.45亩
夏集镇万民村万兴组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45.45亩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夏集镇万民村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万民村万兴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进行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夏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二、项目介绍:
万民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万兴组,交通便利,面积45.45亩 (不再丈量)。四至:东至丰收村岔河组农田,南至万兴鱼塘,西至万兴路,北至G344公路。承包期限为4年(2024年11月26日—2028年9月30日)不满4年,按照4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承包用途:稻麦、茭白种植。该项目采用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1180元/年·亩。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交清,不得拖延。其他事项: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受让方,其他全部归甲方农户享受;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受让方除身体等情况,一律不得转包。2、农田必须全面实施好机插秧及犁耕深翻(低洼田、复垦田除外),农田不得种植农业主管部门严禁种植的粮食品种,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3、受让方每年按照合同面积自行缴纳农业政策性保险,承包期间灌排费自理,受让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道路和渠道及农田设施,不得破坏现有排灌水系,自行调节用水矛盾,否则后果自行承担。因整理田块、道路、泵站及其他方面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村组无关。夏秋两季大忙结束后保持道路整洁。4、受让方需热心公益事业,依据承包合同条款积极响应5.19慈善捐款。5、在承包期间如遇到国家项目,受让方无条件服从。6、该项目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报名。7、本农田出让用途为稻麦(茭白)种植,最后一季种植水稻。(注:该农田种植粮食,最高限价为1180元/亩)联系人:魏玉林152*****405.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00 —2024年11月18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夏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报名(镇农经中心)。报名材料费200元 ,保证金*****元,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报名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单位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请报名人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和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凡参加报名者到报名处领取合同草本一份)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30 在夏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指定场所交易,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报名者姓名必须与银行缴款凭证一致)、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竞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竞价方式
1、本项目采用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发包人将在抽签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人中,抽签产生前三名中签人,按照平台系统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当天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7天。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交易确认受让方所交保证金冲抵部分合同款,未确认受让方项目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5、成交人必须在村指定时间内将合同余款交到村指定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项目重新组织交易。开户名:宝应县夏集镇综合服务中心农村财务专户,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夏集支行 ,账号: 321*****210100*****074。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村没收,该项目重新发包。
6、免责条款: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夏集镇万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8、本公告在江苏省信息平台(http://www.jsnc.gov.cn/)发布。
9、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总额的0.5%,鉴证费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321*****210100*****578。
报名联系人:魏玉林152*****405
镇农村产权服务站 051*****2070
夏集镇万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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